我是香港教育大学的学生,这学期挂科了一门,我想试一下看能不能通过申诉解决挂科问题,但是对于具体的申诉程序没什么了解,老师可以大致说一下挂科申诉的程序吗?
最佳答案
课程顾问-Lea
2023-03-02 16:30:05
香港教育大学的学生如果想对考试委员会中止学业的决定、学生纪律委员会或学术部门的纪律处分决定或平等机会申诉委员会的决定提出申诉,可以参考下面的程序。
一、对考试委员会中止学业的决定或学生纪律委员会纪律处分的决定提出申诉
1、学生可以对考试委员会关于中止学业的决定或学生纪律委员会关于纪律处分的决定提出申诉。这种情况下,申诉人应在收到决定通知后14个工作日内,致函学生申诉委员会秘书,提出以下一项或多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
(1)重大程序性违法行为:如果程序性违法行为导致无法实现自然公正,则被视为重大违法行为。
(2)新的证据或特殊情况:新的证据或特殊情况必须被视为对案件的结果有重大影响,并且该证据或特殊情况不得是在就案件作出裁决时提出的证据。
2、申诉委员会主席会决定是否有表面证据支持申诉,并通常在申诉日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诉人有关决定。
(1)如果没有申诉理由,将正式通知申诉人,相关部门主管/方案负责人将采取适当的后续行动。
(2)如果有足够的申诉理由,委员会将审议该案件并安排听证。申诉人将最少在7个工作日前获得听证会的具体日期。通常情况下,听证会上不允许有法律代表,因为这是大学的内部事务。委员会应尽快完成调查和程序,最好在首次会议后一个月内完成。委员会可决定取消、更改或对不服学生纪律处分决定的学生施加其认为适当的额外处罚。委员会就申诉作出的决定,须在作出该决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达予申诉人。
3、申诉委员会主席关于驳回案件的决定以及申诉委员会在审理案件后的决定应为最终决定。
二、对学术部门的纪律处分决定提出申诉
学生可以对学术部门负责人关于是否存在剽窃/学术欺诈行为和/或处罚的决定提出申诉。希望申诉的学生应在收到决定通知后的14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各自的学院/研究生院院长提出申诉,并提供充分的理由。逾期申诉将不予考虑。院长通常应在收到申诉后的7个工作日内回复学生。院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一般来说,你可以参考上述程序提出挂科申诉。如果你在香港教育大学挂科申诉过程中遇到问题,我们随时都可以解答,你只需直接和我们联系即可。